廉文荐读 (第66期)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8日 点击数:
【正面典型】

刚正清廉勇作为

——记云南省师宗县县委书记孟端平
 
    一个集“老、少、边、穷”为一体的欠发达山区县是怎样获得新生的?让我们走近这位临危受命敢担当、刚正清廉勇作为的“好班长”——云南省师宗县县委书记孟端平。
“县级领导要带头,从小事抓起转变作风”
    “党员干部如果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将会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曾经担任过马龙县纪委书记,曲靖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有着长达7年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他,一直这样警醒自己,告诫别人。
    到师宗县工作的第一个年关,少数干部习惯性地盘算着找这位新任县委书记“汇报工作”,但都被他一一回绝。“严禁相互请吃、送礼、拜年,县级领导要带头,从小事抓起转变作风。”每逢重要节点,孟端平都这样强调。一名干部以为他只是在口头上说说,千方百计要到他家里“拜访”。“你来找我是想让我深入了解你吗?你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开展工作吗?请你珍重自己,也尊重别人!”接到这名干部打来的电话,孟端平毫不留情地回绝了他。
    在师宗县委办公室有一份特殊的“礼品登记表”,上面注明了礼品来源、名称、保管人及用途。一些因为招商引资工作而推不掉的礼品,孟端平均交由办公室登记、保管。
    时间久了,大家知道了孟端平的“脾气”,也就放下心来抓工作,全县上下形成了干正事、务正业、走正道的良好氛围。
“坚决查、查彻底!”
    2011年的“11·1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让师宗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生态陷入困境,孟端平正是在那时接任的县委书记一职。
    “他到任后,面临着民心散、干部人心不稳的问题,他抓的第一件事就是吸取‘11·10’事故部分领导干部贪腐失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教训,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师宗县政协原主席何平华说。
    四年来,从规范县委班子决策,到严格干部管理,从廉政风险防控、干部述职述廉,到狠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四风”顽疾,制度笼子越扎越紧。
    “坚决查、查彻底!有问题处理问题,没有问题还干部一个清白。”据师宗县纪委书记陈玉澎介绍,每次向孟端平汇报有关干部的信访举报线索时,孟端平从不护短,态度坚定。
    在孟端平看来,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一次,在彩云镇大路撒村调研时,有群众向他反映低保资金违规发放问题,在核实情况后,他迅速责成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震慑了与民争利行为,赢得了民心。
 “不能把经济建设和政治建设搞成‘两张皮’”
    面对发展遗留问题亟待解决、产业结构正在艰难转型、地方债务正值还贷高峰的一道道发展难题,孟端平没有退缩。
    “2011年的矿难之后,大部分干部对于整治煤矿生产秩序工作不敢管,怕负责任。孟书记一上任就及时组织全县开展矿区生产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让我们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他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某煤矿业主至今仍记忆犹新。
    “抓发展是党委的中心工作,抓党建是为了更好地抓发展,不能把经济建设和政治建设搞成‘两张皮’。”孟端平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县委带领下,该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成效。
    公生明,廉生威。在孟端平的带领下,县里几套班子成员拧成一股绳,以上率下、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在全市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中由2011年的最后一名跃升为2014年的第一名。
 
 
 
【反面警示】
 
他为何栽倒在一把手岗位上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曾毅华违纪违法案剖析
 
    2013年4月,青海省海西州纪委、监察局对州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毅华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曾毅华在2010年11月任州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后的两年时间里,多次收受相关公司和个人贿赂共计23.5万元,以骗取的手段多次贪污单位公款共计4.6万余元。另外,他还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挪用专项资金为职工发放奖金、福利、补贴共计16.6万余元,两次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公款旅游花费47.5万余元,违规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金额达78.3万余元,违反政府集中采购规定购买办公设备支付6.16万元。
    2013年12月23日,海西州纪委给予曾毅华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4年1月13日,德令哈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曾毅华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0年。曾毅华不服,提出上诉。2014年4月29日,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4年6月5日,海西州监察局给予曾毅华开除公职处分。
骗报差旅费,“大忙人”春节期间也“出差”
    从曾毅华报销差旅费的情况看,他真是个“大忙人”。州纪委办案人员通过对州科技局2011年、2012年财务凭证的认真查阅,发现两年时间里,曾毅华有369天是在“出差”,其中重复报销差旅费35天。
  即使在春节期间,曾毅华也在外地“忙工作”:2011年春节,他在海南、成都、丽江等地“出差”,“考察园区”。2012年春节,他在西安、海口等地“出差”、“开会”。
  调查发现,曾毅华在单位报销的相当一部分差旅费是他个人外出旅游回来后将机票和住宿票等以出差名义在单位报销;甚至有些差旅费是他家人旅游费用票据,曾毅华拿来以自己出差的名义在单位报销。
  让办案人员诧异的是:曾毅华有一张报销票据是2011年5月2日从北京飞往西宁的机票,而在这一天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他正在杭州出差!
  办案人员深入调查后发现,曾毅华家人乘机后,航空服务公司在出票时应曾毅华要求把乘机人姓名改成他的名字。局长拿来的“差旅票据”,局里的财务人员不敢不报。
受贿索贿肆无忌惮,终坠腐败深渊
  2011年,某公司向州科技局申报了“鹿产品的开发研究”项目,该公司董事长为了得到州科技局的照顾,到曾毅华家中拜访,临走时给了曾毅华3万元用报纸包好的现金。此后,曾毅华帮助这家公司从州科技局得到了项目资助资金50万元。
  某公司为了得到州科技局的支持,托熟人将4万元钱放在了曾毅华家的茶几上。
  某养殖公司获得州科技局20万元的资金后去他家感谢,曾毅华不在,公司合伙人周某向曾毅华的妻子说着感谢的话,将2万元现金放在他家的茶几上。
  甚至在办公室,曾毅华也敢收受别人的钱物。某苗木公司向州科技局申报“优质枸杞种植示范推广”项目,获得了40万元资金支持,公司为感谢曾毅华,托人将2万元现金当着曾毅华的面放在了他的办公桌上。
  “胃口渐开”的曾毅华将申报科技项目的企业奉送“好处费”、“感谢费”视作理所当然。对于那些“不开窍”的企业老板,曾毅华还故意“点拨”。
  2012年的一天,曾毅华去格尔木出差,格尔木一家公司老总请曾毅华吃饭。州科技局曾资助该公司项目资金100万元。在饭桌上,曾毅华看似无意地提起自己的女儿,说女儿在外地工作后回家不便,“自己工作了一辈子连个车都买不起。”他在这样感慨时,望了一眼这家公司的老总。老总心领神会,立即提出赠送一辆自己正在使用的轿车,曾毅华嗤之以鼻。老总不得已,在曾毅华回到宾馆后,将一张存有10万元的银行卡塞到了他手中。
  曾毅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为国家、为社会多作贡献,却因为贪污受贿而坠入犯罪深渊,不仅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也使个人和家庭受到重创,如此结局令人扼腕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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