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文荐读 (第67期)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8日 点击数:
【正面典型】
 

邹君断缨

 
    这是《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讲的一个故事:“邹君好服长缨,左右皆服长缨,缨甚贵。邹君患之,问左右。左右曰:‘君好服,百姓亦多服,是以贵。’君因先自断其缨而出,国中皆不服长缨。君不能下令为百姓服度以禁之,而断缨出以示民,是先戮以莅民也。”
    故事说的是,周朝时邹国的君王喜欢戴有长飘带的帽子,他周围的百官也跟着戴起了这种帽子,这样一来长飘带的帽子便昂贵得出奇,邹国君王为这件事很忧虑,便问身边的大臣,这种帽子为什么贵得没边?身边的大臣说:“国君喜欢戴这种帽子,是一种无言的倡导,百姓自然纷纷效仿,所以这种帽子的价钱就涨了上去。”邹君听了便首先把帽子的飘带剪掉了,老百姓见国君戴着没有飘带的帽子,大家也就不再热衷于有飘带的帽子了。
    国君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禁止老百姓戴什么样的帽子,只有自己先剪掉帽子上的长飘带,给大家做出个样子。这么做虽然国君委屈了自己,却带动了百姓心甘情愿地照着去做。
    类似的故事还有齐桓公喜欢穿紫色衣服,于是全国都穿起紫色衣服,导致五匹素色布抵不上一匹紫色布的价钱。齐桓公听了管仲的建议,自己不穿紫色衣服,并对左右穿紫色衣服的侍从说:“请后退几步,我讨厌紫色染料的气味。”当天侍从官员就没有穿紫色衣服的了,第三天全国就都不穿紫服了。
    其实道理再简单不过了,上行下效,历来如此。《列子·说符》卷下记载了一句话:“言美则响美,言恶则响恶;身长则影长,身短则影短。名也者,响也;身也者,影也。是故慎尔言,将有和之;慎尔行,将有随之。”不论好的风尚或坏的风尚,一旦成了国家和民族的普遍行为,不用多问,肯定与“上行下效”有择不开的关系。有些事情,三令五申可能起的作用有限,而身体力行则能做到令行禁止。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言传不如身教”。革命先烈恽代英说:“言语给人的影响如蜻蜓点水,行动给人的影响才能入木三分。”
     “邹君断缨”告诉了我们一个非常易懂而又不易做到的真理,那就是“不许大家做的事情,领导首先不做;号召大家做的事情,领导首先做好”。最有效的动员令是“率先垂范”。
 
【反面警示】
 
两次报告却依然违纪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农团乡副乡长张刚荣违规操办儿子婚宴被查处
 
  案情通报
  2014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四川省3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下为其中一起:
  2013年9月,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农团乡副乡长张刚荣,在操办其子婚礼过程中违规宴请、收受管理服务对象26人所送礼金7100元。经自流井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刚荣党内警告处分。
  事件回顾
  2013年5月,农团乡副乡长张刚荣的儿子张某与陈某某走进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随即,儿子儿媳开始筹备结婚典礼。
  作为父亲,张刚荣觉得儿子、儿媳结婚是人生大事,是喜事,理应摆酒热闹一下。但各级都有明确的纪律要求和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区纪委也明文规定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严守“十不准”。张刚荣作为副乡长,理应遵守纪律规定,不能大操大办。一边是亲情,一边是纪律,张刚荣掂量再三,决定劝说儿子儿媳不办婚礼。
  谁承想,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在刚刚踏进婚姻殿堂的儿子、儿媳看来,牵手走上红地毯,被众多亲朋好友祝福,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结婚。一时间,家里分成两派:儿子、儿媳、还有儿媳的娘家人都极力主张举办婚宴,张刚荣则势单力薄,多次苦口婆心劝说无果后,最终只好应了众人的要求,同意举办婚宴,但一切从简,不发请帖,缩小范围。然后,一家人开始各自忙碌。
  7月31日,张刚荣向自流井区纪委、农团乡党委分别递交了《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详细报告了儿子张某婚宴的相关事项,书面承诺遵守“十不准”要求。区纪委对其进行了当面廉政提醒,明确告知其要遵守相关纪律要求。
  虽然向区纪委交了报告,也作了承诺,但张刚荣心里还是不踏实:现在不论哪家哪户娶媳妇嫁闺女都希望搞得风风光光、热热闹闹的,儿子、媳妇、亲家根本就不听自己的劝告,万一请客太多叫不叫大操大办?万一有下属、服务对象知道消息要来祝贺送礼收还是不收?是不是借机敛财?思虑再三,张刚荣决定,再向纪委报告一次。8月31日,张刚荣又写了一份报告交到区纪委,表明举办婚宴实属儿子儿媳执意为之,自己也将之前邀请的3桌战友予以婉拒,以表示严格守纪的决心。同一件事,两次书面报告,这在自流井区尚属首次,也引起了纪委工作人员的重视,特别再次提醒:一定要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得逾越“红线”。
  虽说张刚荣没有通知管理对象参加儿子婚礼,但他儿子结婚的消息还是在农团乡不胫而走……。
  9月上旬,婚宴如期举行。当天,众多亲朋好友前来祝贺。谁想,该来的来了,不该来的也来了。十人一桌,坐了整整35桌!作为主人家,人多热闹是好彩头!张刚荣自是感到高兴,也没管来客是领导、同事还是乡、村干部,一律上座,礼金悉数全收。所收数万元礼金中,张刚荣分管的乡、村干部所送礼金就有7100元。
  他万万没想到,这些礼金收下容易,再想退回,味儿就全变了!
  查处经过
  2013年12月的一天,一个举报电话打进了自流井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实名反映农团乡副乡长张刚荣大操大办儿子婚宴的问题。
  “大会小会都在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事小事都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月月都在报表,时时都在提醒,这个张刚荣,咋还敢顶风违纪。马上查,马上办!”自流井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赖建辉立即作出批示,区纪委调查组迅速展开了调查核实工作。
12月12日,调查组首先找到了实名举报人和操办婚宴的酒楼负责人。一番谈话后,举办婚宴的具体情况和参加婚宴的乡、村干部名单也随之清晰。
13日至16日,调查组找到当天参加婚宴的部分乡、村干部谈话,确定了张刚荣操办儿子婚宴中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的事实。
  18日,调查组与张刚荣本人见面。“有群众反映你在操办儿子婚宴中收取了乡、村干部的礼金,请你谈谈举办儿子婚礼的具体情况,举办婚礼之前你是否邀请了农团乡政府的干部职工以及各村、社区干部……”面对调查组的问话,张刚荣后悔莫及,主动交代了在操办儿子婚宴中,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26人所送礼金7100元的事实,并及时上交了违纪款。他在检讨书中这样写道:作为家长和乡镇领导,我没有处理好亲情和纪律的关系,对儿子举办婚宴没有尽到阻止的责任,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我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自流井区纪委给予张刚荣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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