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出台《关于在审查组成立临时党支部的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点击数:
     今年以来,景德镇市纪委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精神。近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审查组成立临时党支部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组织在执纪审查工作中提供重要保障和遵循。
    据介绍,该《办法》按照“同步成立、同步开展工作、同步撤销”三个同步的原则,在审查组成立时同步建立临时党支部。分别对临时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工作职责、教育管理、组织领导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共18条。《办法》让职责更加清晰、程序更加规范、内容更加全面,组建更加有力,将成为纪检机关完善监督执纪、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保障。
    《办法》规定,临时党支部要把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贯穿于执纪审查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集中学习;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在执纪和作风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审查组人员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实践中,市纪委要求所属的县(市)区纪委,各部门认真落实该《办法》,并总结贯彻执行《办法》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有效途径,从制度上保证审查组临时党支部建强,发挥“堡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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