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2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乐平市纪委就查处的3起涉及扶贫领域方面的问题发出通报。具体如下:  
    塔前镇万山村原党支部书记蔡凤英骗取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3年期间,蔡凤英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隐瞒事实、伪造资料、虚报冒领等手段,共骗取国家农垦危房改造、扶贫移民等专项资金41.82万元。2017年4月,蔡凤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鸬鹚乡程新村党员程水生违规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问题。2015年,程水生明知自己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申报要求,仍然违规申报,骗取补助资金1.15万元。2017年3月,程水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洪岩镇洪罗村原党支部书记吴皓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6年,吴皓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工作滞后,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2月,吴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通报指出,蔡凤英等人的行为,不仅侵害了群众利益,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通报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尤其是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紧盯不放,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
    通报强调,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问题频发,或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党委、纪委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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