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5日 点击数:
    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节日有关纪律要求,近日,乐平市市纪委就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出通报。具体如下:
    乐平市凤凰山中学校长程水木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清明节期间,程水木在凤凰山中学食堂多次公款宴请亲戚朋友,乐平市第三中学党总支书记徐金火受邀参加了宴请。日前,程水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金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涌山镇北安社区党支部书记彭才生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2017年4月27日中午,彭才生受邀与朋友用餐期间,违规饮酒。日前,彭才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以上案件的查处彰显了乐平市委、市政府纠正“四风”问题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到严格自律。
    通报要求,端午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且花样翻新,必须高度警觉。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针对“四风”反弹问题,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通报强调,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四风”突出问题不放松、不让步,尤其是警惕穿上隐身衣的“四风”新形式,严查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等不正之风,对顶风违纪的,一律快查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还要追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持续释放执纪必严、久久为功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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