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7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近日,县纪委就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出通报。具体如下:
    2017年4月30日17点20分左右,县交运局公路管理站养护路政股办事员兼公路管理站驾驶员方军驾驶单位公车到鹅湖镇鹅湖村接其妻子、儿子回县城。方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的费用由其个人支付。
    通报指出,各单位要从此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引以为戒,将通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单位,加大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管理,深入开展节日廉情监督,抓好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通报强调,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重要节点,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明察暗访,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规避组织监督,不收敛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