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6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近日,市纪委市监委对2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1、乐平市塔前镇下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受能等四名村干部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修缮老戏台、古祠堂问题。2015年上半年,下徐村委会利用村干部(徐受能、徐永焱、肖彩霞、黄建锋)个人的名义申报了四幢危房改造申请。2016年11月6日,徐受能将四人每人收到的3500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共计14000元打进村账镇代理办账户,该资金没有用于危房改造,而是全部用于修缮村里老戏台、古祠堂等古建筑。2018年3月,塔前镇党委给予徐受能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2月,塔前镇党委对村党支部委员徐永焱、肖彩霞,对村聘用干部黄建锋诫勉谈话。
    2、昌江区鲇鱼山镇民政办主任陈出新低保审核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5月至2017年9月期间,鲇鱼山镇在低保动态管理中,对辖区贫困户信息掌握不准确,工作不实不细,该检查而未检查,该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有关问题,继续给已死亡的11名低保户(全部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低保金。陈出新作为镇民政办主任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失职失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月,昌江区纪委对陈出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镇民政办工作人员程凤霞、陈雨晴,原工作人员史燕青通报批评。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坚决打好精准脱贫的攻坚战”。以上典型问题,充分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在党中央对脱贫攻坚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的形势下,仍然打扶贫资金“奶酪”的歪主意,履责不力,作风不实。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极其重要、极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聚焦精准发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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