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2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7日 点击数:
    日前,市纪委对2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发出通报:
    乐平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邵波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十里岗镇政府在实施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为不符合农垦危房改造条件的董春明等7人申报危房改造项目资金,造成国家补助资金流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邵波作为时任十里岗镇党委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2月25日,邵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浮梁县洪源镇副镇长汪文华、洪源镇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汪小平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汪文华身为洪源镇副镇长,分管城建、规划、土地及打击“两违”工作,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不力,对曾秋苟、吴和平两户的“两违”行为处置不力,打击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汪小平身为洪源镇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兼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队长,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不力,对曾秋苟、吴和平两户的“两违”行为未及时发现,且制止、打击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19日,汪文华、汪小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充分运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倒逼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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