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纪委通报1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5日 点击数:
    近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乐平市纪委就1起涉及扶贫领域方面的问题发出通报。具体如下: 
    塔前镇下徐村委会违规套取危房维修资金的问题。2015年,下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受能提议,以自己和村干部徐永焱、黄建锋、肖彩霞等4人名义申报危房维修项目资金,套取资金用于修缮古建筑。4名村干部以该方式实际套取资金共计2万元,其中1.4万元用于修缮古建筑,剩余0.6万元暂存在4人私人账户中。2018年3月,徐受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干部徐永焱、黄建锋、肖彩霞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指出,塔前镇下徐村几名干部违规套取危房维修资金的行为侵害了群众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通报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尤其是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紧盯不放,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
   通报强调,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问题频发,或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党委、纪委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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