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3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8日 点击数:
    为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要求,督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力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市纪委市监委对3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乐平市塔山街道坎上井香塑料破碎厂关闭取缔不彻底影响环境问题。2017年10月16日,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开展全市“十小”企业集中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对塔山街道坎上井香塑料破碎厂进行关闭取缔。塔山街道办事处、塔山街道坎上社区没有落实“两断三清”工作和厂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央环保督察组到破碎厂进行了现场督察,发现破碎厂虽然停产,但存在设备未彻底清除,堆放的生产原料部分未清除,认定该厂存在恢复生产的可能性,破碎厂厂区环境脏、乱、差,给当地环境保护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6月,乐平市纪委责令塔山街道党工委作出深刻检查;对塔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常务副主任梁茂忠予以诫勉谈话;塔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兼环保站站长彭烨、坎上社区党支部书记彭贵平、社区居委会主任彭光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浮梁县工信委、浮梁镇对政峰揽拌站污染环境监管不力问题。2018年5月,国家生态环保部组织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发现浮梁镇政峰揽拌站扬尘大,物料未覆盖;且096县道昌江东岸、旧城县衙路珠山官窑对面昌江西岸均有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2018年6月,浮梁县纪委对县工信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程广生,浮梁镇正科级干部吴能伟予以诫勉谈话。
    昌江区吕蒙乡历尧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不彻底,对村小厂房存有危险废物且排放酸性废水监管不力问题。2018年3月,省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农材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发现吕蒙乡历尧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不彻底,房前屋后有陈年垃圾。2018年3月,昌江区环保局调查发现,吕蒙乡历尧村宋家山村小组一竹棚厂房,存有危险废物(废盐酸),并对外排放酸性废水,造成当地环境污染。2018年6月,昌江区纪委对历尧村党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对历尧村党总支部书记丁建平、村主任江春国予以谈话提醒;负责环保和环卫工作的历尧村委会干部熊木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问题,充分暴露出个别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履责不力,作风不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极其重要、极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主体责任,聚焦精准发力,坚决打赢生态环保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为打赢生态环保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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