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1日 点击数: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乐平市纪委监委就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出通报。具体如下: 
    2014年,时任礼林镇围渡村党支部书记洪道江安排人员用公款购买500斤香油用于送礼。另查实洪道江还存在私分防汛救灾款等问题。2018年7月,洪道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案例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少数党员干部仍然不知止不收敛,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通报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一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通报强调,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挺纪在前,紧盯各种“节日腐败”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抓,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加强 “两节”期间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乐平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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