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1日 点击数:
       为不断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浮梁县纪委监委就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发出通报:
       鹅湖镇鹅湖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汪自民扶贫工作不力问题。鹅湖镇鹅湖村委会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扶贫资料填写不完善,工作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特别在2018年脱贫攻坚夏季整改中,推进缓慢,存在许多问题。汪自民作为鹅湖村党总支部副书记,分管扶贫工作,在脱贫攻坚夏季整改不到位,工作不力,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精准扶贫工作不达标。2018年10月18日,汪自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蛟潭镇芳村党支部书记吕初发违规使用救灾资金问题。2018年1月,时任蛟潭镇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吕初发决定,从县民政局下拨的2017年度救灾资金中划出3390元偿还拖欠工资及服装费,剩余部分发放给受灾群众。2018年10月19日,吕初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港乡敬老院院长李文惠违规使用冬春救助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李文惠使用敬老院老人的“一卡通”违规申报获取冬春救助资金13467元,用于敬老院院民村级诊所看病费用等支出。2018年10月22日,李文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消除侥幸心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好主体责任,对出现的问题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实监督责任,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脱贫攻坚工作,做表面文章、消极应付、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发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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