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亮点工作巡礼】浮梁县:率先改革 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1日 点击数:

编者按:

       2018年,景德镇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任务,聚焦主业主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激浊扬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提供了坚强保障。
      为以饱满精神风貌迎接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召开,瓷都清风微信号开设“县区亮点工作巡礼”专栏,陆续刊发各县(市、区)特色亮点工作专稿,集中展现各县区纪委监委一年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成果,敬请关注。

 

浮梁县:率先改革 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纪检干部在身边,纪律就在眼前。”这是浮梁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挂牌运行以来,驻在部门多数人的感受,也道出了此次派驻机构改革“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2018年5月,根据市纪委市监委指示要求,浮梁县以改革担当精神,积极主动作为,有条不紊推进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先试先行。9月29日,10家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式挂牌运行,实现了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标志着浮梁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掀开了序幕。

领导重视 靠前指挥 全力以赴率先改

        县委将派驻机构改革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迅速成立了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罗建国任组长,履行“施工队长”职责,多次专题听取改革试点工作汇报,到县纪委县监委指导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要求要全力以赴做好改革工作,为全市县级派驻机构改革贡献“浮梁经验”。
       县纪委县监委牵头抓总,多次组织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和县人社局等多家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派驻机构设置数量、编制划转、原纪工委干部安置办法、派驻机构干部配备、工资管理及财政预算办法以及改革有关的具体事宜。

优化结构 整合力量 派驻监督更有力

      浮梁县坚持纪检监察机构数量、编制总数和领导职数“三个不增加”的基本原则和“盘活家底,科学设置”的改革思路,撤销7家纪工委和4家派驻纪检组(纪委),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10家,其中综合派驻7家,单独派驻3家,共配备行政编制36名,综合派驻每组配备3-4名,单独派驻每组配备3名,实现了对全县57家部门单位监督全覆盖。
      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整合资源、内部挖潜,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实现精简高效,是浮梁县推进派驻全覆盖的一大亮点。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广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实现了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力量更加集中、监督更加有力的改革目标。

统一管理 量化考核 职能定位更精准

      “派驻干部的编制、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和工资关系都由县纪委县监委统一管理。”派驻县农业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童朝红表示,“这种‘一家人’模式让我们派驻干部有强烈的归属感。”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县纪委县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县纪委县监委负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不担任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不参与驻在部门考核,这‘三不’让我们专责监督真正专起来。”派驻县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胡勇兵说道。
       据悉,县纪委县监委还专门制定了派驻机构及其负责人年度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派驻机构更好地落实‘四个精准’的具体要求,落实监督责任,精准把牢职责定位;突出监督重点,精准盯牢监督对象;明确监督内容,精准开展监督检查;规范监督方式,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确保派驻机构履职有章法、有水平。”浮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胡丽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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