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亮点工作巡礼】昌江区:特约监察员助力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2日 点击数:

编者按:

       2018年,景德镇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任务,聚焦主业主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激浊扬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提供了坚强保障。
      为以饱满精神风貌迎接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召开,瓷都清风微信号开设“县区亮点工作巡礼”专栏,陆续刊发各县(市、区)特色亮点工作专稿,集中展现各县区纪委监委一年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成果,敬请关注。

昌江区:特约监察员助力党风廉政建设
 
    “你们村委会正常上班时间,怎么这么少的工作人员,人都到哪里去了?”特约监察员李金霞在昌江区荷塘乡杨湾村委会督查作风建设时向该村负责人询问。该村负责人解释说“我们村有几个人参与了昌江区五金厂周边棚改项目征收拆迁工作……”这是2018年10月16日,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昌江区在开展作风建设“督查月”专项行动特约监察员检查基层干部作风建设时的场景。
      为加强和改进全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实现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2018年2月28日,昌江区纪委监委召开特邀监察员聘任会,会上,为34名特邀监察员颁发了聘书。
       这些特约监察员,是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媒体记者和基层群众中选出,并通过组织推荐、考察、本人自愿等方式确定的。为加强特约监察员管理,该区纪委监委制定了《特邀监察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首批特邀监察员聘期为三年。平时,他们可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监督、接受群众情况反映等渠道,对全区各级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或情况反映,可以通过电子信箱、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及时向区纪委监委反馈。
     2018年以来,新聘请的34名特约监察员成为了推进全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排头兵”、“前哨站”。为了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推进全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该区自10月1日起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作风建设专项“督查月”活动。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项行动,督查全区各单位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突出作风建设问题。此次作风建设“督查月”特约监察员工作任务主要有五项:重点围绕是否存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公车平台借用、租用车辆,进行私人活动、是否存在公款吃喝、是否存在公款赠送“红包”、是否存在公款旅游、是否存在值班饮酒、缺岗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督查范围为全区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及所在基层单位和工作人员。34名特约监察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实行分组管理,共分为五个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由组长对工作任务进行分配管理。“督查月”期间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发现作风建设问题8起。
       平时,为了更好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昌江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为每位特约监察员设定工作编号,开展查访、上报问题、向查访单位反馈均采用编号,不用真实姓名;划分责任片区,不固定联系单位,特约监察员多以办事群众的身份进行暗访,以日常生活“随时查”、电话暗访“随机查”、工作办事“即时查”、娱乐休闲“网上查”的方式,不断助推党风廉政建设。2018年以来,该区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开展作风建设督查,邀请34名特约监察员深度参与,充分发挥了特约监察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四风”突出问题组织了一系列的明察暗访活动,特约监察员参与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节日腐败”问题监督。同时,发挥日常监督作用,对窗口单位效能建设、公车私用等作风问题“随手拍”,并及时向区纪党风廉风监督室上报情况。据统计,2018年以来,特约监察员成立10个督查小组,共开展明察暗访80余次,共查处问题40起,处理人数35人,形成监察专报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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