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 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02日 点击数:
      日前,市纪委监委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浮梁县寿安镇交管站站长许远文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2015年10月至2018年1月,寿安镇交管站与寿安镇城管中队、综治办、部分村居治保主任联合行动,配合县治超办开展治超限超工作。期间,寿安镇交管站以加班费名义为交管站与相关参与治超限超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费共计41490元。2018年12月,许远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珠山区新村街道向阳岭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沈桂芳违规冲抵社区接待、发放加班费、打车等费用问题。2018年3月至9月,沈桂芳采取虚开、多报发票金额方式冲抵社区接待、发放加班费、打车等费用,涉及金额6967元。2018年12月,沈桂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组织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要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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