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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回访教育 激励“跌倒”干部重拾信心“再出发”
“对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时,动态掌握其思想认识、现实表现、心理诉求等情况,跟进教育疏导,持续传递组织关心关爱,通过暖心回访更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了我市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新闻报道《江西景德镇细化回访举措 激励“跌倒”干部再出发》。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帮助曾经“掉队”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变压力为动力,知错悔错改错,重拾工作信心,推动“有错”向“有为”转变。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有效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着力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健全完善回访教育制度,压实主体责任。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出台《关于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等工作机制,明确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的工作原则、职责分工、主体对象、程序方法、结果运用和纪律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回访教育工作的主体责任。乐平市纪委市监委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回访教育工作,加强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浮梁县纪委县监委按照市纪委市监委要求,制定回访流程,建立跟踪回访台账、跟踪教育日志及综合评估台账模板,抓紧抓实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创新回访教育方式方法,提升工作质效。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善于在实践中转变思想观念,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质量和水平。市纪委市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一对一”回访教育,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认识、耐心做好心理疏导,传递组织关心关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受处分后,组织上不仅没有对我区别对待,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还对我进行回访教育,让我内心既温暖又激动,更是深感责任重大,今后我将倍加珍惜,尽心尽力地做好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报组织的关心和厚爱……”某市直单位负责人在接受回访教育时深有感触。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相继开展“一对一”回访教育,把回访教育工作融入党风廉政教育、法治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心理教育,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亲和力。做实“一人一策”,结合受处分人员在受处分前、受处分时、受处分后的日常表现,根据受处分党员干部具体违纪违法性质、处分种类、思想认识、精神状态、家庭状况等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跟踪回访教育方案,并适时开展日常教育和定期回访,填写《回访教育被处分人员登记表》,建立回访教育工作档案、工作台账,不断提升回访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乐平市某乡镇干部因违规违纪问题,被核实后主动上交相关款项,在案件审理阶段情绪低落,感到迷茫。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回访教育,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正确认识存在问题,主动配合组织调查争取从宽处理,该名干部最终转变思想、重新步入正轨。昌江区纪委区监委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注重扎实高效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着力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相关经验做法在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刊登。
形成回访教育工作合力,充分运用成果。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压紧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单位党组织落实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组织人事部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把处分影响期间的政治表现和履职尽责情况,以及年度考核、影响期满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让受处分人员真正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真正回归组织、回归岗位,唤醒初心担当作为,达到回访一人、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珠山区纪委区监委在回访教育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被回访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综合鉴定等材料汇编成册,建立回访教育档案,作为今后党员干部廉政意见回复的重要参考依据。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影响期满的40余名干部出具了不影响提拔使用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媒体聚焦】《中国纪检监察报》关注我市对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
“受处分后,组织上不仅没有对我区别对待,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还对我进行回访帮助,让我内心既温暖又感动,今后我将倍加珍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报组织的关心和厚爱……”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某市直单位负责人在接受回访教育时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景德镇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制定出台《关于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对规范开展回访、强化成果运用等方面具体内容和工作流程予以明确,并结合实际不断细化工作措施。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回访教育50余人次,以暖心回访帮助“跌倒干部”正视错误、重拾信心。
此前,乐平市某镇副镇长余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纪处分。受处分后,余某某曾一度情绪低落、深深自责,工作提不起精神。乐平市纪委监委在开展受处分党员回访教育工作中,为余某某量身定制回访教育方案和谈话提纲。经多次回访教育,余某某深刻反思自己的问题,调整了心态,放下了包袱,积极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为强化回访教育成果运用,景德镇市纪委监委建立回访教育工作台账,将《回访教育被处分人员登记表》及单位鉴定材料等进行整理归档,并将回访教育与落实监督责任相结合,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主体责任,做好警示教育、堵塞漏洞等工作。同时,加强与组织部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协调配合,对个人处分期内的良好表现和工作成绩予以肯定认可,并作为回访对象处分影响期满后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影响期满的40余名干部出具了不影响提拔使用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对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时,动态掌握其思想认识、现实表现、心理诉求等情况,跟进教育疏导,持续传递组织关心关爱,通过暖心回访更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景德镇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说。(通讯员 王庆九 沈明样)
撰稿:沈明样;审核:王庆九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了我市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新闻报道《江西景德镇细化回访举措 激励“跌倒”干部再出发》。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帮助曾经“掉队”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变压力为动力,知错悔错改错,重拾工作信心,推动“有错”向“有为”转变。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有效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着力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健全完善回访教育制度,压实主体责任。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出台《关于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等工作机制,明确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的工作原则、职责分工、主体对象、程序方法、结果运用和纪律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回访教育工作的主体责任。乐平市纪委市监委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回访教育工作,加强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浮梁县纪委县监委按照市纪委市监委要求,制定回访流程,建立跟踪回访台账、跟踪教育日志及综合评估台账模板,抓紧抓实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创新回访教育方式方法,提升工作质效。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善于在实践中转变思想观念,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质量和水平。市纪委市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一对一”回访教育,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认识、耐心做好心理疏导,传递组织关心关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受处分后,组织上不仅没有对我区别对待,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还对我进行回访教育,让我内心既温暖又激动,更是深感责任重大,今后我将倍加珍惜,尽心尽力地做好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报组织的关心和厚爱……”某市直单位负责人在接受回访教育时深有感触。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相继开展“一对一”回访教育,把回访教育工作融入党风廉政教育、法治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心理教育,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亲和力。做实“一人一策”,结合受处分人员在受处分前、受处分时、受处分后的日常表现,根据受处分党员干部具体违纪违法性质、处分种类、思想认识、精神状态、家庭状况等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跟踪回访教育方案,并适时开展日常教育和定期回访,填写《回访教育被处分人员登记表》,建立回访教育工作档案、工作台账,不断提升回访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乐平市某乡镇干部因违规违纪问题,被核实后主动上交相关款项,在案件审理阶段情绪低落,感到迷茫。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回访教育,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正确认识存在问题,主动配合组织调查争取从宽处理,该名干部最终转变思想、重新步入正轨。昌江区纪委区监委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注重扎实高效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着力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相关经验做法在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刊登。
形成回访教育工作合力,充分运用成果。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压紧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单位党组织落实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组织人事部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把处分影响期间的政治表现和履职尽责情况,以及年度考核、影响期满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让受处分人员真正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真正回归组织、回归岗位,唤醒初心担当作为,达到回访一人、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珠山区纪委区监委在回访教育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被回访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综合鉴定等材料汇编成册,建立回访教育档案,作为今后党员干部廉政意见回复的重要参考依据。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影响期满的40余名干部出具了不影响提拔使用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媒体聚焦】《中国纪检监察报》关注我市对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
江西景德镇细化回访举措
激励“跌倒”干部再出发
激励“跌倒”干部再出发
“受处分后,组织上不仅没有对我区别对待,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还对我进行回访帮助,让我内心既温暖又感动,今后我将倍加珍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报组织的关心和厚爱……”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某市直单位负责人在接受回访教育时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景德镇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制定出台《关于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对规范开展回访、强化成果运用等方面具体内容和工作流程予以明确,并结合实际不断细化工作措施。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回访教育50余人次,以暖心回访帮助“跌倒干部”正视错误、重拾信心。
此前,乐平市某镇副镇长余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纪处分。受处分后,余某某曾一度情绪低落、深深自责,工作提不起精神。乐平市纪委监委在开展受处分党员回访教育工作中,为余某某量身定制回访教育方案和谈话提纲。经多次回访教育,余某某深刻反思自己的问题,调整了心态,放下了包袱,积极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为强化回访教育成果运用,景德镇市纪委监委建立回访教育工作台账,将《回访教育被处分人员登记表》及单位鉴定材料等进行整理归档,并将回访教育与落实监督责任相结合,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主体责任,做好警示教育、堵塞漏洞等工作。同时,加强与组织部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协调配合,对个人处分期内的良好表现和工作成绩予以肯定认可,并作为回访对象处分影响期满后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影响期满的40余名干部出具了不影响提拔使用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对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时,动态掌握其思想认识、现实表现、心理诉求等情况,跟进教育疏导,持续传递组织关心关爱,通过暖心回访更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景德镇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说。(通讯员 王庆九 沈明样)
撰稿:沈明样;审核:王庆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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