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亦出席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3日 点击数:
近日,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梅亦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永茂主持会议,市检察院机关全体人员,各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梅亦在讲话中指出,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部要切实强化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党组要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定期向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依法依纪开展工作,切实从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积极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二是纪检组要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既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在强化执纪监督、查办腐败案件等方面攥紧拳头打出去,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三是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组还是纪检组,只要有责任,都必须严格追究,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

    梅亦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水平。一是要以钉钉子的力度改进作风。要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为有利契机,以整治“四风”问题为切入点,狠刹吃喝风、“红包”风、赌博风等各种不良风气,狠抓与民争利、作风粗暴、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歪风邪气,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气象。二是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全市检察机关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让全社会看到检察机关从严治检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三是要以扎笼子的紧度强化自身监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一定要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不懈抓好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敢于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梅亦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强化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一是要规范完善协作模式。要密切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明确应当履行的具体职责,形成健全规范有序的工作模式。要完善案件线索收集、排查方式,改变当前存在的一信多投、多口批办、层层督办的现象,减少和避免执纪执法资源浪费。要转变案件通报方式,在查处领导干部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并采取强制措施时,要授权独家发布信息,保障被查处单位工作正常开展,避免造成混乱无序的局面。二是要正确处理两大关系。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向党委报告、服从党委领导,与宪法规定的“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冲突、不偏离,二者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关系。三是要准确把握改革要求。把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同加强反腐败斗争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避免出现制度真空,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体制机制漏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拳头攥得更紧。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永茂与各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签订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人员的责任,并通报全市。(吴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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