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大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惩治力度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1日 点击数:
    7月份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督查的同时,对近期明查暗访发现和媒体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问责为抓手,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

  针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中,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意识不强,对下属失之于管、失之于教的问题,市纪委在责令各单位严肃查处18名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6名县级干部实行责任追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行政警告、党内警告等相应处分。8月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严肃纪律整顿作风推进会,组织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部分窗口单位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共计280多人,观看了江西卫视曝光和市纪委明查暗访发现的部分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视频短片,通报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市行政服务中心等5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作表态发言。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党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开展作风整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既要想抓、更要敢抓,落实好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责任,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以身作则,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切实把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作为行为习惯和自觉行动。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长效督查机制的作用,加大明察暗访和问责问效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媒体曝光和网络反映的重大典型问题,做到速查速办,回应社会关切。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单位相关领导责任,还要追究监管责任,向监管部门负责人问责,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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