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林:从政治思想行动上自觉落实好主体责任
从政治思想行动上自觉落实好主体责任
景德镇市委书记 刘昌林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是对党章基本要求的回归和落实,是对党委和纪委职责定位的厘清和规范。各级党委要自觉担当、主动作为,从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自觉地落实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高度的政治自觉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乎党的事业兴衰成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举措,是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这一责任,考验着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政治觉悟和担当精神。各级党委必须增强政治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勇于担当责任、敢于动真碰硬,真抓常抓、抓紧抓实,更加自觉地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高度的思想自觉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前提。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是“两张皮”,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定位不准,会使主体责任的落实流于形式。各级党委务必从深化认识入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强卫约谈设区市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时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复杂形势,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制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办法,细化责任内容,硬化责任措施。
高度的行动自觉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对于主体责任,各级党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不仅要做到心中有数、如数家珍,更重要的是必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一是担好组织领导之责。景德镇市选取不同层次的单位开展落实“两个责任”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着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二是担好选人用人之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根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任用忠诚、能干、勤快、廉洁的好干部,全面树立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三是担好为民服务之责。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聚焦“四风”,不断健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好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惠民补贴、扶贫救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四是担好支持保障之责。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及时听取汇报,加强跟踪问效,解决重大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提供有利条件。五是担好示范引领之责。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真正让党风好起来、政风清起来、民风正起来,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涤源清流,为复兴千年古镇、重塑世界瓷都、建设生态之城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