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正风肃纪综述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2日 点击数:
在坚持中深化 在深化中坚持
——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正风肃纪综述

 
    打开瓷都廉政网,您可以看到曝光警示栏目,从8月26日到10月11日,短短一个半月时间,曝光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10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只是我市两年来持续发力政风肃纪的一个缩影。
    “利剑出鞘沉疴去,建章立制清风来”。短短两年间,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全市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带动社风民风不断转变。

 
教育在先常提醒
    “明月清风伴我行,中秋佳节寄廉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到‘六不一带头’……”。这是今年中秋节前夕,市纪委向全市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发送的廉政短信。这两年,每逢重大节假日,纪检监察机关都会发送一条类似短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过节。
    “原定于本周五的升学宴因故取消,感谢您对我儿子的关爱”,8月中旬,市委机关干部李先生收到市直某局同学发来的一条短信。原来,市纪委于8月初下发了狠刹 “升学宴”、“谢师宴”之风的紧急通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盯紧重要节点,提前打招呼、发通知、明规矩,公开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动员群众力量,用千千万万双眼睛来监督,扒掉“四风”隐身衣。今年以来,仅市纪委先后在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前夕发出严明纪律通知和违纪典型通报10多份。

 
动真碰硬 “零容忍”
    今年7月下旬一个工作日的中午,明察暗访组来到昌江区鲇鱼山镇机关食堂,发现食堂包厢聚集着多人,推杯换盏、饮酒正酣。明察暗访组当即制止,批评在场的干部,随后,将违纪情况书面通报昌江区。根据违纪事实,昌江区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当天中午饮酒的4名干部行政警告处分。
据悉,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明察暗访已经实现了常态化。6月上旬,市纪委出台《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常态化督查的暂行办法》,组建了4个常态化督查组,实行督查范围定期轮换制。今年以来,市、县联动开展明察暗访60多次,查处问题39起,处理7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

 
点名曝光抓典型
    8月7日,市委召开全市严肃纪律整顿作风推进会。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纪检组长等280余人参加会议。“那天的大会,首先是让与会者观看媒体曝光和明察暗访发现的违纪问题视频短片,然后市纪委领导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最后由5家单位的主要领导作表态发言”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余春娥对当天的会议议程记忆犹新。参加当天会议的一些干部反映,这次会议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形成了极大震慑,涉案单位加大了整治力度,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今年以来,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媒体向社会点名道姓公开曝光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达到31起,涉及党员干部42人。

 
专项整治建制度
    为从根本上治理违反八项规定的突出问题,市直有关单位牵头开展了34项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中,54家单位机关食堂开展了自查自纠,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问题2起。在“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中,自查含有“会所”等相关组织形式的私营企业173户,对15户无照经营会所予以取缔。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查处“吃拿卡要”、“庸懒散拖”42起,查处64人。在“吃空饷”专项整治中,清理清退“吃空饷”人员392人。在县(市、区)开展“干部走读”专项整治中,清查“走读”干部6人。在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中,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21人。
    与此同时,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还出台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规定,着力形成八项规定“不敢违、不能违、不易违”的新常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