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节俭清廉过节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 点击数:
    日前,市纪委发出通知,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党委、纪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节俭清廉过节。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按照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的原则,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规范权力运行,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党员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使节俭文明过节风尚蔚然成风。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紧紧盯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若干规定精神不放,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和受理举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组织好本地本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集中监督检查活动。要善于发现并查处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新问题。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798—8220643;举报邮箱:jdzlzb@163.com。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要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不及时督促整改、重大违纪线索不及时移送的,要严肃追究其监管责任。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有关通知精神,从严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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