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6月25日报道我市新闻《以茶代酒被处理,冤? “一岗双责”没担起来!》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5日 点击数:

    “少数党员干部工作日中午饮酒,违反相关规定,肯定要被处理;镇领导教育管理不严,被问责也是应该的。这就是党纪的严肃性!”6月18日上午,江西省乐平市众埠镇党委书记余桂生为镇机关党员干部上“三严三实”专题党课,特意讲起了去年年底该镇发生的一个案例。

    2014年12月,正值该镇村“两委”班子换届。12月4日,众埠镇叶家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直到中午12点半才结束,镇里临时安排了工作用餐。但是,驻村指导换届工作的镇干部、村干部以及村里一些党员没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用餐时饮酒。

    此事很快被群众举报。乐平市纪委在接到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查实众埠镇镇长助理徐剑波等8名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并发现在场的副镇长徐国明不仅未及时制止,还以茶代酒参与其中。

    2015年1月6日,经乐平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徐剑波等8名干部党纪处分,同时对徐国明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镇纪委书记孙秋照作出深刻检查。

    面对处理结果,徐国明觉得很委屈,情绪也很大。他跑到孙秋照的办公室“论理”:“我错在哪儿呢?工作日午间饮酒是违反了规定,那些参与饮酒的人受到处分是应该的。但我没有饮酒,难道因为下属饮酒,就给我诫勉谈话?这不是搞‘株连’嘛!”当得知孙秋照也被问责,徐国明愣了一下,但仍然怨气难平。

    得知徐国明的情绪很大,乐平市纪委没有“牛不喝水强按头”,而是让镇纪委的同志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乐平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乐平市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行为规范(试行)》送给他学习。

    “我来接受诫勉谈话,也是负荆请罪。”几天后,徐国明主动上门来找乐平市纪委副书记潘维勇。原来,徐国明认真学习了那几份文件,还专门上网查了“学思践悟”中的有关文章,终于领悟到自己不是被“株连”,而是依纪依规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处罚。

    “几位同事违规饮酒受到处分,身上留了‘污点’,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徐国明说。(江景 乐纪)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