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网站刊发我市新闻《江西景德镇:"红包"问题专项治理转向常规治理》
自2013年9月开始,江西省景德镇市分科级以上干部和一般干部两批开展了“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共通报有关案件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各级“廉政账户”共收到上缴款项740多万元。为巩固和深化“红包”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成果,日前,该市决定,固化硬化有关措施,常态化推进“红包”问题治理工作。
公开举报方式。市、县两级纪委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上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廉政账户。各级各单位充分利用公示栏、LED显示屏等平台宣传治理“红包”问题的常态化措施和举报方式,让每一名干部职工知晓治理“红包”的政策要求。实行每月调度制,各级纪委每月将治理“红包”情况上报上级纪委,由市纪委汇总后通报全市。
加强常态教育。该市要求各级各单位紧盯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抓治理“红包”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党委、纪委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省、市“红包”问题治理的文件、案件通报等,使收送“红包”一律先免职后处理的政策人人皆知。对党员干部有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建房乔迁、生日喜庆等事项的,党委、纪委领导要及时谈话提醒,防止顶风违纪问题发生。
监管经费使用。由各级纪委牵头,组织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对所辖地区、部门和下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日常收支、报销的大额发票和现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防范以各种名目套取现金送“红包”的行为。
严肃查处问责。实行“先免职再处理、处理后必通报”的治理“红包”问题铁腕措施,对顶风违纪收受“红包”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同时实行“一案双查”,对常态化治理工作不重视、走过场、查处不严、治理不力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江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