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委审议《景德镇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1日 点击数:
    12月1日下午,景德镇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审议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市纪委提交的《景德镇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市委书记、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钟志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钟志生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确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新之举。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意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改革决策部署。积极拥护改革、真正悟透改革、全力推动改革。
    钟志生强调,要把握好步骤和节奏,有序推进改革落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政策性很强,大的改革方向,中央已经明确。操作上,重点要把握好步骤和节奏。步骤上要逐项推进七项改革任务,完成机构设置和人员转隶,明确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职责,明确监察对象范围,明确监察委员会惩治腐败、调查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权限手段,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强化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节奏上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实行工期倒排、时间倒排、任务倒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钟志生要求,要加强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试点工作全过程。各县(市、区)委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纪委书记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机构、人员和职能划转等工作,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齐心协力,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做到改革试点与反腐、反贪、反渎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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