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1249万元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0日 点击数:
      自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普遍”问题后,景德镇市纪委市监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整改责任单位不等不靠,迅速研究部署,主动认领问题,结合地情谋划,认真推动整改。全市共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共1249万元。
      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市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纪委市监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由人社局一名正县级干部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相关责任部门的科长担任。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本单位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第一责任人,迅速整改、主动作为。在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津补贴整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的同时,全面加强津补贴管理,落实有关工作措施,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全面推动立行立改。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绩效工资)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落实六项具体整改工作,明确了整治目标任务、整治范围、整治时限、整治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印发《整改通知书》,对2014年7月以来,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巡察发现的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绩效工资)问题进行整改,并要求有关单位立行立改,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主动担当作为,一手落实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一手抓好干部职工正常应有福利保障,避免出现“打折扣”“一刀切”等跑偏现象。
      建章立制源头整改。针对有关单位对相关规定掌握不清、政策把握不明的问题,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津补贴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列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可发放的津补贴项目名录,统一全市机关事业人员津贴补贴、考核奖励、工会福利等的考核办法、奖励额度和分配办法等政策文件汇编成册,作为规范津补贴(绩效工资)发放的执行标准,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严格遵守,做到全市一把尺子、一个标准。进一步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市纪委市监委年初就制定全年监督工作清单,列出年度计划、实施要求、工作时限、责任分工、协同机制,把监督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情况作为重点内容,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照单操作”,提升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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