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谈话良方 让监督有力度有温度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7日 点击数:
     “感谢组织对我的及时提醒!通过这次谈话,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和失误,感谢组织给我纠正错误的机会。”近日,景德镇市纪委监委对一名因工作中存在失误的干部进行了谈话,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近年来,景德镇市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对有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用好、用活、用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综合运用函询约谈、提醒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以“谈”为主的方式进行提醒,通过“动真格、动真情”地谈,真正让被约谈对象触及灵魂、认识错误、深刻反思,防止小错变大过,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
       为确保谈话融合力度、温度,达到预期谈话效果,该市纪委监委出台规范谈话函询工作办法,专门制定谈话函询工作方案、谈话函询通知书、处置意见呈批表等文书范本,确保处置有力、工作有痕、倒查有据。谈话前,要求根据谈话对象的工作经历、家庭情况、性格特点等,事前拟定谈话提纲,确定谈话方式,对谈什么、怎么谈、谁来谈等,进行周密的安排设计,争取达到最佳谈话效果。谈话重点聚焦问题,对涉及的相关问题敢于揭短亮丑、正视问题,不打掩护、不和稀泥,帮助被谈话人找出问题、分析原因,督促谈话对象在谈话中“三省”其身,既对照党章“省”初心,对照岗位“省”职责,对照问题“省”差距,通过自我反省、自我审视,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反观自身“倾向”,自省错误苗头,检点个人行为,切实加以整改。
       为了防止一谈了之,谈后再犯。针对需要进行整改的问题,要求相关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发挥“探头”“前哨”作用,跟进督促整改,确保谈话不留“尾巴”。对谈话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落实整改情况纳入被“谈”对象评先评优、提拔使用、责任追究体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今年以来,已开展各类谈话1025人次,对92人谈话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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