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召开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工作推进会
8月24日,乐平市召开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省、景德镇市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了解掌握前一阶段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对下一阶段任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乐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汉坤,乐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吴顺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汉坤强调,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牵头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集中整治要聚焦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严重就着力整治、查处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把责任压到哪里。要注重整治实效,既要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又要注意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对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多给予关心和爱护。要完善监督机制,要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职责分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补齐漏洞,强化监管,建立健全一整套严谨、操作性强的运行程序和监管办法,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吴顺斌就如何进一步抓好集中整治工作提出三个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把握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集中整治工作是上级要求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是“两学一做”的应有之义,是顺应民意的正风反腐务实举措。二是要严格要求,及时补课,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按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突出重点、明确要求,做到动员部署“快”、自查自纠“严”、监督检查“活”、整改落实“实”,推动工作有序开展。三是要强化领导,严密部署,切实保证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党委、纪委和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职能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会上,部分乡镇、市直单位就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做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