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纪委强化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近日,乐平市纪委连续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单位要紧盯各类“节日腐败”问题,深化“微腐败”整治工作,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学习省、景德镇纪委有关通报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组织学习市纪委有关通知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廉洁自律,绝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打擦边球、搞变通。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敬畏纪律、严守规矩,以身作则,带头抵制不正之风。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牢牢把握党的纪律这把尺子,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执行情况及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情况监督检查,对问题严重的,该组织处理的给予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给予纪律处分。
通知强调,在节日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手软。对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通知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学习省、景德镇纪委有关通报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组织学习市纪委有关通知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廉洁自律,绝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打擦边球、搞变通。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敬畏纪律、严守规矩,以身作则,带头抵制不正之风。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牢牢把握党的纪律这把尺子,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执行情况及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情况监督检查,对问题严重的,该组织处理的给予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给予纪律处分。
通知强调,在节日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手软。对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