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纪委印发《通知》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
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3月31日,乐平市纪委印发《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在全市营造廉洁、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
《通知》要求,全市各单位(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六严禁”: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等非公务活动人员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旅游、同城吃请、以个人名义在食堂请客、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通知》强调,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融入全市环城乡境整治、作风建设年活动等工作,加强教育管理,切实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理祭扫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带头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反对铺张浪费,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力度,紧盯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公车私用等老问题,关注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新动向,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方位发现和挖掘问题线索,坚持从严执纪,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严格责任追究,既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凡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有关通知精神,从严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通知》要求,全市各单位(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六严禁”: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等非公务活动人员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旅游、同城吃请、以个人名义在食堂请客、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通知》强调,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融入全市环城乡境整治、作风建设年活动等工作,加强教育管理,切实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理祭扫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带头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反对铺张浪费,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力度,紧盯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公车私用等老问题,关注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新动向,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方位发现和挖掘问题线索,坚持从严执纪,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严格责任追究,既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凡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有关通知精神,从严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