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召开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首轮廉政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省公安厅党委对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强化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4月13日,市公安局在六楼会议室召开全市公安机关首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副市长、公安局长何军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驻局纪检组组长余志军宣读了《景德镇市公安局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四个巡察组组长及四个被巡察单位负责人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何军威围绕“为什么要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巡察工作”、“进行这项工作需要达到的目标和成效”以及对巡察组的要求这三个方面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但反腐任务仍然任重道远,我们要清醒的认清形势,按照中央提出巡视“全覆盖”和“上下联动”的工作要求,紧跟中央步伐积极推进巡察工作,并且将开展廉政巡察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
他强调,这次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4支廉政巡察组,选取全市公安机关四个县(市)公安(分)局,用近2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第一轮廉政巡察工作,目的是为了让全市公安机关增强从严治党、抓好反腐败斗争的意识,贯彻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制度的自觉性提高;警示教育全体民警,使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给队伍做一次“健康体检”,使人民群众更支持拥护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他要求,各巡察组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刻领会市局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意图,结合公安实际,在首轮廉政巡察实践中加强探索创新,总结出更多更好的办法;必须牢牢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一原则不动摇,在巡察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全身大透视、大扫描,做到大问题不放手、小问题不忽视,全面发现问题;全体巡察干部必须严守纪律规定,带头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所有巡察干部对巡察期间的工作情况只对巡察组组长负责,巡察组对局党委负责。
市局政治部、机关党委、审计、督察、信访部门负责人,四个被巡察单位纪委书记、政工科长,巡察办全体成员,巡察组全体成员,驻局纪检组全体民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驻局纪检组组长余志军宣读了《景德镇市公安局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四个巡察组组长及四个被巡察单位负责人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何军威围绕“为什么要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巡察工作”、“进行这项工作需要达到的目标和成效”以及对巡察组的要求这三个方面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但反腐任务仍然任重道远,我们要清醒的认清形势,按照中央提出巡视“全覆盖”和“上下联动”的工作要求,紧跟中央步伐积极推进巡察工作,并且将开展廉政巡察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
他强调,这次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4支廉政巡察组,选取全市公安机关四个县(市)公安(分)局,用近2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第一轮廉政巡察工作,目的是为了让全市公安机关增强从严治党、抓好反腐败斗争的意识,贯彻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制度的自觉性提高;警示教育全体民警,使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给队伍做一次“健康体检”,使人民群众更支持拥护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他要求,各巡察组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刻领会市局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意图,结合公安实际,在首轮廉政巡察实践中加强探索创新,总结出更多更好的办法;必须牢牢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一原则不动摇,在巡察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全身大透视、大扫描,做到大问题不放手、小问题不忽视,全面发现问题;全体巡察干部必须严守纪律规定,带头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所有巡察干部对巡察期间的工作情况只对巡察组组长负责,巡察组对局党委负责。
市局政治部、机关党委、审计、督察、信访部门负责人,四个被巡察单位纪委书记、政工科长,巡察办全体成员,巡察组全体成员,驻局纪检组全体民警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