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政府办纪检组多措并举营造“纪检就在身边”
驻市政府办纪检组一派驻就高起点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已逾100天,在这100余天里,纪检组发挥“探头”作用,让综合监督单位都感到“纪检就在身边”。
该纪检组用好平台畅通渠道,组建一开始,就在各单位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标注着“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的廉政信箱;在监督单位及部分下属二级单位网站显著位置发布了《中共景德镇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举报电话、邮箱和来信来访地址公告》;组建归口监督单位工作微信群,并加入归口监督单位微信工作群,及时了解归口监督单位动态;在综合监督11家单位的内部通讯录里面增加了纪检组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有了渠道还要有一支扎根在监督单位的“不走的巡视组”。派驻机构对所属单位均要求内设监督人员力量,对监督人员挑选明确了标准,11家单位按要求充实内部监督力量。指定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部门和监督工作联络人。利用2天时间,对各单位纪检工作分管领导及纪检员30余人进行了党规党纪及业务培训,理顺工作互动关系,明确相关监督日常业务工作,纪检组编建了监督力量队伍,有效延伸了监督触角。让‘探头’零距离发挥作用”
“要发挥‘探头’零距离优势,还需要制度保障。”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负责人说道。建立了8项监督工作机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关于建立综合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内容涵盖“两个责任”落实,参加列席重要会议,干部动态监督,畅通信访举报,例行沟通会商,廉政谈话和约谈,定期走访工作,工作信息报送等八项内容。特别是定期蹲点办公制度,让各单位真正体会到探头就在身边。
据悉,为促使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中坚守职责定位,他们运用好“四种方式”,定下了“三种人”必谈的原则,即班子成员必谈、科以上干部必谈、重要岗位人员必谈;紧盯三类“关键少数”,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同志、机关支部纪律检查委员。截至目前,谈话68人。谈话当中,同时收集了多条有价值的线索。根据分析判断,向有关单位党组提出了切实中肯又不违反原则的整改建议,真正让11家综合监督单位的干部群众感到了“纪检就在身边”。
该纪检组用好平台畅通渠道,组建一开始,就在各单位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标注着“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的廉政信箱;在监督单位及部分下属二级单位网站显著位置发布了《中共景德镇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举报电话、邮箱和来信来访地址公告》;组建归口监督单位工作微信群,并加入归口监督单位微信工作群,及时了解归口监督单位动态;在综合监督11家单位的内部通讯录里面增加了纪检组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有了渠道还要有一支扎根在监督单位的“不走的巡视组”。派驻机构对所属单位均要求内设监督人员力量,对监督人员挑选明确了标准,11家单位按要求充实内部监督力量。指定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部门和监督工作联络人。利用2天时间,对各单位纪检工作分管领导及纪检员30余人进行了党规党纪及业务培训,理顺工作互动关系,明确相关监督日常业务工作,纪检组编建了监督力量队伍,有效延伸了监督触角。让‘探头’零距离发挥作用”
“要发挥‘探头’零距离优势,还需要制度保障。”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负责人说道。建立了8项监督工作机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关于建立综合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内容涵盖“两个责任”落实,参加列席重要会议,干部动态监督,畅通信访举报,例行沟通会商,廉政谈话和约谈,定期走访工作,工作信息报送等八项内容。特别是定期蹲点办公制度,让各单位真正体会到探头就在身边。
据悉,为促使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中坚守职责定位,他们运用好“四种方式”,定下了“三种人”必谈的原则,即班子成员必谈、科以上干部必谈、重要岗位人员必谈;紧盯三类“关键少数”,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同志、机关支部纪律检查委员。截至目前,谈话68人。谈话当中,同时收集了多条有价值的线索。根据分析判断,向有关单位党组提出了切实中肯又不违反原则的整改建议,真正让11家综合监督单位的干部群众感到了“纪检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