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纪委五个“面对面”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5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乐平市纪委坚持五个“面对面”,严把案件审理关口,提升执纪审理工作,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利。
    一是面对面核对违纪事实。向被审查人当面送达权利告知书,严格实行审理谈话制度,通过审理谈话,进一步核对事实,听取被审查人意见,解答被审查人提出的问题,对被审查人提出的问题,做到正面对待,依纪依法做好释义。
    二是面对面剖析发案原因。及时与被审查人所在单位沟通,仔细分析被查处人员违纪的客观原因,对案件发生根源进行剖析,深入查找案发单位管理和制度的薄弱环节,就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指导案发单位认真整改落实。
    三是面对面会商定性量纪。在案件的定性量纪上,审理人员主动与承办科室协商,积极交流案件,达成一致意见。对存在争议的案件,审理、案管及承办科室人员集体会商,达到最终统一认识,共同为案件质量负责。
    四是面对面送达处分决定。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处分决定直接送达被处分者本人,使其知道所受处分的种类、时限及所受处分对他的影响。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帮助其正确认识错误,接受处分,有针对性解决思想存在的问题,增强改正错误的决心和信心。
    五是面对面实施回访教育。实行谁审理谁回访制度,与受处分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变情况,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着力提高其思想认识。及时办理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的手续,避免申诉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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