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制定“九个不准”狠刹招生录取的不正之风
今年我市招生录取季节已经到来,为制止各种招生请托,保障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文件规定, 市教育局近日制定并下发了招生录取工作的“九个不准”,狠刹招生录取期间的不正之风。“九个不准”即不准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准以承诺减免学费、提供奖(助)学金或其他非法手段引诱学生及家长填报志愿;不准索取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不准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宴请(“升学宴”、“谢师宴”等)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不准泄露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保密信息和资料。
据悉,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将针对落实情况组织不定期检查和暗访。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798—8576301;举报邮箱:327842181@qq.com。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不贷。
据悉,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将针对落实情况组织不定期检查和暗访。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798—8576301;举报邮箱:327842181@qq.com。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