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纪委出台政治家访制度 强化八小时之外监督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1日 点击数:
    为掌握了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加强8小时之外的监督,近日,乐平市纪委出台了《乐平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政治家访制度(试行)》,从人员、对象、内容和形式等方面对政治家访作出了具体要求。
    《制度》规定,家访人员为乐平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主任、各纪工委书记,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家访对象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
    家访内容包括:向受访干部职工及其家属通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概况;介绍受访干部职工在单位的现实表现,听取家属对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受访干部职工生活圈、朋友圈(经济状况、孝老爱亲、子女教育、夫妻关系、邻里和睦、社会交往、业余爱好等)八小时以外的情况,掌握其家庭家风情况和困难需求;转达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的亲切问候,感谢家属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
   家访采取逐级方式进行。市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对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家访;班子成员对分管各科室主任、各纪工委书记,对口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进行家访;各科室主任、各纪工委书记、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对各自管理的干部职工进行家访。班子成员每年家访不少于2次,其他人员每年家访不少于2至3次。
    制度规定,对十类人员开展重点家访:遴选考录、军转接收、调入等新进单位的;内部轮岗、提拔重用或交流调出本单位的;长期上挂、借调等较长时间不在本单位上班的;新近加入党组织的;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获得荣誉和表彰奖励的;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思想认识出现偏差或工作上受到挫折的;患有重大疾病、生活遇到重大困难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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