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严查扶贫领域“微腐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9日 点击数:
    在没有通过村两委班子会议的情况下,昌江区鲇鱼山镇鱼山村党总支副书记占某私自将父亲申报为农村危房改造户,违规领取危改资金12500元,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昌江区纪委今年上半年通报的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
    近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严查扶贫领域“微腐败”,该区组织3个扶贫领域工作督查组,深入鲇鱼山、丽阳、荷塘、吕蒙、西郊、新枫等6个乡镇(街道)开展督查工作。督查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紧盯扶贫政策、资金、项目落实等重点环节,着力发现党组织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力、作风不实、数字脱贫等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扶贫资金等违纪问题。
    据了解,去年以来,该区成立3个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巡查组,组织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采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查阅账目、受理举报、现场走访等方式,对全区6个乡镇(街道)扶贫领域资金和项目落实情况进行逐一联合“会诊”,共发现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农村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 人,诫勉谈话 1人、通报批评1人;查处脱贫攻坚干部作风不实、失职失责问题16起,党政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30人。通过精准监督,精准处理,起到了警醒和震慑作用,为全区精准脱贫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昌江区:严查扶贫领域“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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