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委审议《浮梁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6日 点击数:

    12月5日晚,浮梁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审议《浮梁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委书记、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罗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确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新之举。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创新、真正悟透、形成合力、全力推动。
    
会议要求,要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对标改革任务,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逐项完成机构设置和人员转隶,明确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职责,明确监察对象范围,明确监察委员会惩治腐败、调查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权限手段,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强化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等改革任务。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县纪委要切实负起专责,精心筹划、扎实推进,做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县检察院要积极主动做好职能划转和线索移交等工作,深入细致做好转隶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工作有机衔接、无缝对接;县人大和县人大常委会要制定工作方案,确保监委及时依法设立;县委组织部要认真配合做好监委领导班子组建配备工作,确保按时、平稳、有序产生监委及其组成人员;县委政法委要牵头解决监委与司法执法机关协调衔接问题;县编办要对涉改单位人员编制机构转隶进行具体指导。

浮梁县委审议《浮梁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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