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纪委:严明冬至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纪律
森林防火工作关乎森林资源的源远流长,更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严明冬至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纪律,确保全县森林防火形势安全稳定,浮梁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冬至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纪律规定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履职,组织和动员干部职工坚守在森林防火第一线。要明晰工作职责,抓好任务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冬至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通知强调,县纪委、监察局将全程跟踪监督,做好纪律保障。一是加强对县委、县政府森林防火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领导责任制情况,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岗在位、靠前指挥情况的监督检查。凡在森林防火中,贯彻县委县政府森林防火决策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坚决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履职,组织和动员干部职工坚守在森林防火第一线。要明晰工作职责,抓好任务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冬至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通知强调,县纪委、监察局将全程跟踪监督,做好纪律保障。一是加强对县委、县政府森林防火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领导责任制情况,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岗在位、靠前指挥情况的监督检查。凡在森林防火中,贯彻县委县政府森林防火决策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坚决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