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开设莲荷学堂之纪法课堂促执纪执法深度融合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在昌江区综合楼301会议室,熟悉的纪法课堂上传来了讲师的声音。
1月29日,昌江区莲荷学堂之纪法课堂在区综合楼301会议室举行。区纪委监委全体机关干部、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参加了学习。
当天的授课由区纪委监委干部、区检察院转隶人员牟振彬主讲,他本次的宣讲主题是《两高关于贪污受贿的司法解释》。他的讲课生动形象,令人印象深刻,通过一些真实的案例分析,让大家觉得通俗易懂,对于课中提到的几个关键节点,也能轻松记下,不仅有益于自身的工作开展,也能在学习真实的案例中警醒自己。课后,大家纷纷表示授课非常精彩,是难得的精品课程,希望今后纪委还能开展这样的课程,让点滴学习积累成大智慧。
据了解,为顺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顺应党的十九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昌江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开设了莲荷学堂之纪法课堂,目的是在学思践悟中锤炼法治思维,开设纪法衔接模式,并通过纪法课堂让全区党员干部加强纪法知识学习,知法才会守法。今后昌江区纪委监委每周一纪法课堂都会准时开课。
当天的授课由区纪委监委干部、区检察院转隶人员牟振彬主讲,他本次的宣讲主题是《两高关于贪污受贿的司法解释》。他的讲课生动形象,令人印象深刻,通过一些真实的案例分析,让大家觉得通俗易懂,对于课中提到的几个关键节点,也能轻松记下,不仅有益于自身的工作开展,也能在学习真实的案例中警醒自己。课后,大家纷纷表示授课非常精彩,是难得的精品课程,希望今后纪委还能开展这样的课程,让点滴学习积累成大智慧。
据了解,为顺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顺应党的十九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昌江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开设了莲荷学堂之纪法课堂,目的是在学思践悟中锤炼法治思维,开设纪法衔接模式,并通过纪法课堂让全区党员干部加强纪法知识学习,知法才会守法。今后昌江区纪委监委每周一纪法课堂都会准时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