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驻市农业局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2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各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廉洁、文明、节俭祭扫,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祭奠新风,近日,驻市农业局纪检组下发通知,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通知提出,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尚,反对铺张浪费,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营造廉洁文明过清明的氛围。
    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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