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纪委监委举办“两个规定”专题培训班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8日 点击数:
    “这次培训,对我来说真是非常及时。以前在自学时,对六类监察对象的理解比较模糊,对有些人是不是监察对象还有点把握不准。通过这次培训,以前的认识误区基本上都消除了。”乐平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干部高禹尧满心喜悦地对笔者说。
乐平市纪委监委举办“两个规定”专题培训班
    为提高执纪审查和监督调查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法衔接、深度融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5月25日,乐平市纪委监委举办了“两个规定”培训班,专题学习《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吴顺斌出席闭幕会,并作专题辅导。全市1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分组讨论、交流心得体会等方式进行。培训内容紧紧围绕监察机关管辖对象的理解和适用范围、监督对象的监督检查重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归类以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种类、范围、流程、处理措施等多个课题,对《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进行了解读。
    “当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知识严重不足,对监察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是在职务犯罪类法律的学习上显得刻不容缓。通过这样的培训,很好地弥补了法律知识上的短板,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养。”乐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吴顺斌在辅导报告中指出,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要以单列考核为契机,放开手脚监督执纪;要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督查,做到作风建设半步不退、执纪审查一刻不松;要针对“怕、慢、假、庸、散”五大作风顽疾,坚持“五管齐下”,推动干部作风“勇、快、实、进、聚”,形成“五福临门”的良好局面;要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严惩不贷,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严处置;要注意办案纪律,提高办案质量。
    培训结束后,还传达学习了中央、省、景德镇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部署会议的有关精神,安排部署了乐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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