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出台《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5日 点击数:
    市民政局、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市纪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组联合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
    《方案》明确规定重点治理,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方案》还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市级统筹督导、县级具体实施”的原则,集中时间和人力,对所有在保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核,集中排查“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问题,切实做到“错保”逐步退出,“人情保”“关系保”“漏保”基本杜绝,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各县(市、区)民政局针对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情况,农村低保标准落实和保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逐一全面排查于11月23日前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整改落实情况提交市民政局、市扶贫和移民办。
    驻局纪检组、市民政局、市扶贫和移民办将适时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落实专项整治情况开展调研督查,并重点选择专项治理成效不明显、去省进京信访人数较多、群众举报问题较多、媒体曝光问题较多的地区(尤其是当年计划脱贫退出的贫困村)开展明察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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