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南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关于城市管理局、宝石村委会“两违”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问题的通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30日 点击数:
    近期,昌南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对昌南新区扫黑办移交的关于罗家桥乡宝石村存在的三幢“两违”建筑监管不力的问题线索作了初步核实。经核实,该三幢建筑坐落在宝石村寺前小组和汪家畈小组,均为未取得任何建房手续由村民和企业擅自搭建的房屋,建筑总面面积约2600㎡,建成完工时间均为2018年。2019年4月12日及4月14日,城市管理局组织人员对该三幢违规建筑进行了依法强制拆除。在此事中,昌南新区城市管理局及宝石村委会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两违”建筑,对负责监管和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巡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失职,违反了《景德镇市打击两违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景办字〔2017〕78号)文件精神。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经新区纪工委第7次扩大会议同意报新区党工委第六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昌南新区城市管理局、宝石村委会通报批评,并对上述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立案审查。
    通报强调,全区各部门、单位必须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提高认识。并结合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真正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要切实履职尽责、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转变作风,以高度负责的责任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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