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探索开展 “未巡先查”财务检查工作
按照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十一届中共景德镇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2019年8月至今,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汇同市体育局党组认真组织,探索开展好对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未巡先查”财务检查工作。
从2019年8月下旬开始,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局后勤服务中心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财务账簿,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市体育局6家直属单位开展财务检查,共检查梳理出公务接待“三单一函”不全、津补贴无发放依据、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公车管理不规范、违规报销交通费用、物资采购无计划和审批程序,无验收、入库及领用清单等方面的问题共92条,目前我们已将相关问题反馈到直属各单位要求整改并提出处理意见,运用第一种形态26人次,其中批评教育13人次,提醒谈话5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自我检讨6人次,限期整改1人次,切实提升了党员干部职工的党性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
同时,我组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找准相关单位在工作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漏洞,结合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建议,在2019年12月形成《纪检监察建议书》向市体育局党组进行了反馈,由市体育局党组制定了《整改方案》。下一步,我组拟将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落实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从2019年8月下旬开始,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局后勤服务中心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财务账簿,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市体育局6家直属单位开展财务检查,共检查梳理出公务接待“三单一函”不全、津补贴无发放依据、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公车管理不规范、违规报销交通费用、物资采购无计划和审批程序,无验收、入库及领用清单等方面的问题共92条,目前我们已将相关问题反馈到直属各单位要求整改并提出处理意见,运用第一种形态26人次,其中批评教育13人次,提醒谈话5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自我检讨6人次,限期整改1人次,切实提升了党员干部职工的党性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
同时,我组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找准相关单位在工作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漏洞,结合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建议,在2019年12月形成《纪检监察建议书》向市体育局党组进行了反馈,由市体育局党组制定了《整改方案》。下一步,我组拟将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落实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