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着力“三个坚持” 构建机构编制全方位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景德镇市委编办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坚持以监督检查关口前移、严格事项动态管理、加强联动督查为着力点,构建机构编制全方位监督检查体系,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坚持关口前移,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方式多元化
一是加大机构编制违纪预防宣传教育,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印发《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手册》,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树立机构编制法治观念,构建强有力的机构编制违纪预防体系,营造良好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氛围。二是建立合规性审查机制,监督检查由事后转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严格落实“将机构编制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推进关口前移,出台《机构编制事项跟踪监督检查办法》,机构编制事项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实行机构编制事项审批、使用、执行情况全过程监督检查,突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重要环节,从源头杜绝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三是严格把好机构编制“审核”关,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管理。遵守机构编制纪律,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批、一家行文或批复”的工作制度,所有机构编制事项均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审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不予提交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审定,严格把好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第一关”,坚决杜绝越权办理和不按程序审批机构编制事项等问题的发生。
二、坚持动态跟踪,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管理精细化
一是严格机构编制问题台账管理。对纳入台账管理的机构编制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视情况暂停受理其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同时,动态更新台账内容,对于己整改完毕的问题,及时销号;对于新增加的问题,及时列入,确保一事一账、全程留痕。二是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日常监管。依托实名制管理系统,实时掌握各部门人员变更情况,加强对纳入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各类数据、信息的动态监管和跟踪预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保障好实名制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强化机构编制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科室联动协作配合。加强业务科室间的协作配合,按照《机构编制事项跟踪监督检查办法》,部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实行业务科室全程联动,将部门存在的整改问题及待办事项作为机构编制审核前置,在机构编制事项进入决议阶段前先做“扫描”,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三、坚持强化合作,构建机构编制检查执纪联动制度化
一是健全机构编制违纪违规举报受理制度。严格按照《机构编制“12310”举报受理工作规定》,加强并规范“12310”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细化工作流程,完善举报受理查处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及办理举报事项,保持“12310”机构编制问题举报电话畅通,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显示举报电话,强化群众的参与意识,借助社会力量,打造“阳光”编制。 二是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机构编制联合监督检查机制,每年定期、不定期对全市机构编制政策、文件执行情况和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形成监督检查合力。三是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处罚力度。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单位,采取“三个一批”方式进行处理,即“约谈一批、通报一批、暂停办理一批”。对单位约谈的,列举该单位违规违纪事项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理条款,阐明该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性和危害性,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的单位,下发通报批评和整改通知,除送达涉事单位和主管部门外,还报送市委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市直单位违规违纪的,暂停其机构调整、招录(聘)计划审核、进人入编、社会信用代码证办理等工作,必要时收回其空余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