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具体措施 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市的发展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助推市生态环境局出台《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紧紧围绕努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要求,结合职能职责,提出了推动经济绿色发展、压缩项目审批时间、主动服务园区建设、简化行政许可手续等十条具体措施,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景德镇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积极作为。
下一步,该组将按照市纪委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持续盯紧生态环境领域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与营商环境工作息息相关的部门和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督促驻在部门全面查找短板不足,提升服务质效,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在创业兴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措施》紧紧围绕努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要求,结合职能职责,提出了推动经济绿色发展、压缩项目审批时间、主动服务园区建设、简化行政许可手续等十条具体措施,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景德镇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积极作为。
下一步,该组将按照市纪委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持续盯紧生态环境领域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与营商环境工作息息相关的部门和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督促驻在部门全面查找短板不足,提升服务质效,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在创业兴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