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中院纪检监察组:出台意见 加快构建新型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4日 点击数:
       近日,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联合市中院审管办出台《关于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加快构建新型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压实责任、加强管理等四方面入手,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更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司法效能、治理效能。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保证案件质量。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完善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监督机制,确保法院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落实院庭长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发改再”等平台的作用,抓好“四类案件”监督管理;规范审判力权运行,完善监管方式,让监督管理自动触发、全程留痕、实时查询、有效追溯;加强案件评查工作,将评查结果作为评先晋级的重要依据,促进全市法院裁判标准统一。
       二是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效率。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科学设置月结案指标;坚持每月通报办案质效制度,对未完成季度指标和全年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评先资格;严格审限审批,原则上对要求延长审限的案件一律不予审批;优化鉴定评估程序,将鉴定、评估程序前移至诉前,改变因鉴定期限长导致的审限延长。对已进入评估、鉴定的案件,督促其按时出具评估鉴定报告,逾期的则将该机构移出名册或禁止其在本院继续从业。
       三是强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严格落实不公开审批制度,充分运用好裁判文书网等四大平台作用,保证应当上网的裁判文书及时上网公开;对依法应当公开开庭审理的有重大社会影响或具有典型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以图文方式进行庭审直播,让庭审活动成为人民群众了解法院的重要窗口,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司法公开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公开的,要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四是营造学习氛围,突出精品特色。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鼓励调查研究,大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加强对最高院、省高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等典型案例的学习,及时掌握相关的办案理念和经验做法;注重发掘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尤其是有关陶瓷的知识产权案件,打造具有景德镇特色的司法品牌;认真总结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的经验做法,讲好法院故事,弘扬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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