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文荐读 (第59期)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4日 点击数:
【正面典型】
 

彭德怀:咱家不用住这么宽

    1953年,抗美援朝战争胜利后彭德怀从朝鲜回国,住进了中南海永福堂。随着朝鲜战争的结束,经济建设迅速发展,国内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气象。但在一部分干部中,也出现了铺张浪费、追求名利和贪图享受的不良倾向。对此,彭德怀很有看法,并首先对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敲起了警钟:“要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
  永福堂是个小四合院,又窄又旧,前面归另一家居住,东、西两厢除了正上中学而和彭德怀一块儿住的侄女住一小间外,其他的都是公用。所以他的住处拥挤不堪,他的一间屋子是办公、会客两用。其他侄儿侄女们来了后没地方住,只好搭地铺睡。管房子的部门看到彭德怀的情况,就在什刹海附近另找了一个大院子的住处,房子两层楼,比较宽敞。秘书说:“这院子适合办公,离浦安修同志(彭德怀的夫人)上班的北师大也近些。”彭德怀看了院子却不说话了。侄女问他:“搬不搬?”彭德怀反问了一句:“你想搬呀?”侄女回答:“当然啦,永福堂那个地方多挤呀。特别是我房后那个卫生间,大家共用,我是女孩子,多不方便。”
  彭德怀听后,毫不犹豫地说:“不搬了。这里房子多,应当给家口多的同志住。咱们家没有多少人,不用住这么宽。”当时,彭德怀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主持军委日常工作,可谓名高位重。可是他从来不允许家属利用他的名位与职权搞丝毫特殊化,他始终公私分明。(孟 红)

 

【反面警示】
 
变了味的"奖金"
——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受贿案透视
 
    “如果能重头再来,我宁愿放弃生命也不会再做贪赃枉法的事情……”正在服刑的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事情还要从几年前说起。2011年11月的一天,泉山区某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魏某来到张引的办公室,递上五万元的银行存单:“书记,这是我们街道给您发的拆迁项目的奖金,密码和以前一样,就是存款日期。”张引自然地收下。四年里,这样的“奖金”他已经收了四十笔,近140万元。
  2014年5月15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了一件受贿案,站在被告席上的,正是泉山区原区委书记张引,他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送他锒铛入狱的,就是下级街道送来的那些奇怪的“奖金”。
  下级给上级发奖金,平均每个月发两、三万
任泉山区区委书记时,张引看似抓廉政抓得紧,请市纪委、检察院领导来给区里干部讲法讲纪,逢年过节都下文严禁收受财物。而他的内心却发生着微妙的变化:“那些老板住豪宅开豪车,穿名牌出入高档会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自己,没日没夜地加班,每个月就拿这点工资,觉得太亏了!”
一边是对奢靡生活的向往,一边是党纪国法的红线,2007年徐州市的一个文件给在欲望和理性中挣扎的张引带来了“希望”。
  2007年2月,徐州市政府为了加快推进城市拆迁工作,制定了《市政府关于实行拆迁工作属地负责制的意见》,文件允许在拆迁工作中向拆迁工作人员发放奖金。
  政策的目的是激励街道拆迁的一线工作人员,然而,几个月之后,街道却把一张“奖金”存单送给了张引。张引考虑了两天,退了回去:“我的奖金应该是市里或区里发的”,下级街道给自己发奖金,张引隐隐觉得有些不妥,没敢收。
  两个月以后,一位街道办主任又送来了1.8万元的“拆迁奖”现金,还带来了堂而皇之的理由:“您是领导,担的责任重,这是您该拿的。而且大家都有的。”看到一叠叠现金, “擦边球”、“法不责众”这样的字眼涌上了脑海,他打开了贪欲的闸门,闭上了理性的眼睛……
  此后的张引一发不可收拾,在2007年9月至2012年10月五年间,他先后收受 “拆迁奖金”等40次,共计人民币139.7万元,平均每月收到两、三万元。
  从“习以为常”到“主动索要”,张引在歧途上越走越远
  对于下级的奖金,张引一方面很“谨慎”:“奖金”存单用他人名字,财务做账时用“领导”或假名代替,签字由别人代签;另一方面他又明目张胆,在全区干部大会上公开讲:“逢年过节不要到我办公室来,但拆迁奖金是可以发的!”
  长时间拿不到“奖金”,张引还会主动打电话“询问”:“项目进行的怎么样了,加快进度啊,大家都比较辛苦,该鼓励的要鼓励啊!”在区委书记的“叮嘱”下,有的项目还在进行中,“奖金”就已经到位了。
  原是奖励一线工作人员的奖金,张引却总拿得最多,一线员工只能拿几百、几千元,张引却能拿到两三万甚至八九万元。泉山区处在徐州新老城区的交汇地,拆迁量很大,有些拆迁项目张引连名字都不知道,从未出过力,就可以“坐地生财”。
  “我自认为这种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就像皇帝的新装,陶醉其中。看起来冠冕堂皇,实则欲盖弥彰。”张引后来在忏悔录中这样写道。
  借用奖金之名行贿赂之实
  给张引发过“奖金”的下属们渐渐“求”上门来,张引秉公办事的底气少了,“关照”“帮忙”的情况多了。
  某街道先后5次给张引送过“奖金”29.3万元,多年的综合考评都是全区一等奖,还经张引推荐,得到了不少省、市级荣誉。在张引的帮助下,该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李某还得到提拔。
  某街道先后12次给张引送过“奖金”27万元,对该街道班子推荐提拔的干部,张引从未认真考察过,一概同意,并帮该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朱某谋求提拔。
  ……
  对张引的刑事判决书这样写道:“相关人员以奖金名义送钱的目的是为了其在干部任用、街道建设、资源分配及个人职务职级晋升、子女家属工作问题等方面予以帮助关照,相关人员所做的证言对此也予以证实,供证一致,双方在发放和收受所谓奖金的意思表示上心照不宣,就是以奖金之名行贿赂之实。”
  滥用职权,巧立名目,擅自发放已明令取消的奖金
  尝惯了“奖金”甜头的张引,已不满足下级单位的“孝敬”,开始巧立名目、重复发放、擅自发放已明令取消的奖金。
  “财政上台阶奖”已经被江苏省明文禁止,张引仍先后3次发放该奖项;“城建重点工程奖”已经按照规定范围发放过,张引授意又重发了一遍;“财政平衡奖”和“收入目标奖”没有来源和依据,张引擅自定了这两个奖项……
  2009年至2012年,张引擅自决定以上述四个奖项的名义向区四套班子领导及部分财政干部发放奖金,他个人实得人民币54.76万元,造成国家财产直接损失1000余万元。
  东窗事发党课荡涤心灵
  东窗事发后的张引,还曾试图狡辩,办案人员精心准备了一系列党课,有针对性的对张引开展了专题教育。
  讲党性修养,教党纪条规,谈诚实诚信,摆典型案例……张引的内心终于被打动,他说:“十几年来,从未有人给我面对面的上过党课,我确实错了。”张引主动交代了尚未被掌握的滥用职权罪犯罪事实及主要的受贿犯罪事实,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滥用职权发放的1000余万元奖金也被全部追回。
  2015年1月,我们见到了铁窗内的张引,此刻的他痛不欲生,追悔莫及。张引说:“我的老母亲已经85岁了,还对我说‘你好好表现,我等你出来。’我对不起母亲,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社会。如果能重头再来,我宁愿放弃生命也不会再做贪赃枉法的事情。我希望干部们能以我为戒,贪官们能看到我的前车之鉴,扪心自问,早些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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