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文荐读 (第68期)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8日 点击数:
【正面典型】

吴隐之敢饮“贪泉”

 
    “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是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滕王阁序》中的佳句,意思是说即使喝了贪泉的水也觉得清爽可口,并不滋生贪心;即使像鲋鱼处于即将干涸的车辙中,也还是高高兴兴。“贪泉”确实有。北宋的乐史《太平寰宇记》“岭南道一”载,地处广州的南海县,也就是番禺县,有“石门水,一名贪泉。源出南海县西三十里平地。”“酌贪泉而觉爽”,说的是东晋著名廉吏吴隐之。《晋书·吴隐之传》载,“吴隐酌水以厉精,晋代良能,此焉为最。”
  《吴隐之传》载,广州环围山海,出产珍品异物,一匣宝物,足够几代费用,但这里瘴疫流行,一般人视为畏途。只有家境贫寒在内地无法登上官阶的人,才求补此地长官,所以前后刺史皆多贪贿。朝廷打算革除岭南弊端,便任用吴隐之为龙骧将军、广州刺史、假节,兼平越中郎将。距广州二十里一个叫石门的地方,有水称为“贪泉”,据说喝了此泉水就会贪得无厌。吴隐之不信这个邪,到了这里,对亲人说:“若心中没有贪念,便不会乱了分寸。越过五岭丧失廉洁,我知道其中的原因了。”他特意来到泉水所在处,舀取泉水喝了,并赋诗明志:“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即:古人有言称此水,举杯一尝思千金。试让伯夷叔齐饮,始终不变廉洁心。吴隐之到广州以后,崇尚廉洁的品行有增无减,日常吃饭不过是蔬菜和干鱼罢了,官备的帷帐器用服装,皆交给仓库。有人认为他是故意做作,然而他始终不改变自己的做法。元兴初年,晋安帝司马德宗下诏表扬吴隐之孝友胜于他人,俸禄均给九族,衣食菲薄廉洁纯贞,俭约限于食鱼;置身于可满足私欲之地,却不更改他的情操,享有攫取财富的权力,而举家不换旧服;革除奢望追求节俭,南疆旧貌有很大改观。
  吴隐之还有两件事也很感人。一件是,冷冷清清为女儿办婚事。吴隐之早年曾任卫将军谢石的主簿。谢石为人贪婪无比,吴却丝毫没受熏染。吴的女儿将要出嫁,谢石派人送来各类物品,吴坚辞不要,让下人牵着狗去卖,得点资费为女儿办事,此外毫无其它物件。另一件是,官越做越大,妻室子女没沾着一点光。吴隐之被调到朝廷,一家人乘船从番禺回来,船上没有多余资财。他的妻子携带沉香一斤,吴隐之发现了,便投到水中去了。吴隐之的清廉是一贯的。他家里只有数亩小宅第,篱笆墙倾斜败坏,内外茅屋六间,室内以苇席作屏风,座位无衬垫,清苦节约仍旧如常。每月领取俸禄,取部分留作自身用,其余的全部分散救济亲族,家人搓麻纺纱供日用。有时困难到极点,竟将一天的粮食匀成两天吃。
  吴隐之所处的晋代,可以说整个官场相当浑浊,贿赂公行贪腐遍地,何曾父子日食万钱,石崇与王恺比阔斗富,都发生在那个时代。如前所述,官员贪腐又尤以广州地区为甚。广州是一块肥得流油的地方,掌权者只要随便“捞一把”,便可大发横财。在这种环境和条件下,吴隐之能够清廉自律,守住清贫,着实让人崇敬。看来真正的清廉之士,不管处在何种环境和条件下,也不管手中有权还是无权,都不会改变其廉洁的操守。
  也许有人会说,吴隐之是个个案,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官场环境一旦不好,贪官就会层出不穷,连好官也会变坏的。这不免有些片面。外部环境固然对人产生重要影响,但内因才是决定个人发展的主导因素。从组织的层面看,一定要抓官场环境的治理和整顿,强化纪律约束和惩处机制,以铲除贪官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条件。从个人内在因素着眼,自当官那一天起,就应下定“为人民服务”的决心,把廉洁为官不贪不占作为底线,而不论条件和环境如何,坚定不移不改初衷,抵制诱惑不破底线,像吴隐之那样“酌贪泉而觉爽”,达到“不想腐”的高度自觉。真心希望吴隐之式的好官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这个社会上。
 
 
 
【反面警示】
扎紧铁笼子 露出“袁百万”
——北京市延庆县旧县镇经济经营管理中心原主任袁学勤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案剖析
 
  袁学勤,曾任北京市延庆县旧县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农经站站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主任,中共党员,大专文化,案发时44岁。
  经查,袁学勤从2008年至2014年2月,在6年多的时间里,数十次挪用公款2400多万元归个人使用或转借给他人,并从中收受好处费68万余元。其间,袁学勤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2万余元。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袁学勤何以挪用如此巨额的公款,又是怎样露出“马脚”,最终自掘坟墓的呢?
  篱笆扎不紧,狐狸钻得进
  2008年之前,延庆县村级资金相对较少,账上没什么钱。但是作为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袁学勤就已经开始盯上公款,那时只是小打小闹、即挪即补,没有被发现。
  2008年之后,随着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村集体的资金量越来越大,习惯了把公款挪来挪去的袁学勤,胆子也越来越大,逐渐开始走向疯狂。
  袁学勤案件中,董某是关键人物。董某与袁学勤是老乡,他屡次找到袁学勤借钱做生意。袁学勤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指使旧县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出纳,于2009年分三次将290万元公款划入董某经营的饭馆账户,供其经商使用。
  生意做完后,董某将袁学勤挪用的290万元公款全部归还。袁学勤见他守信用,又在2010年8月和2011年3月分两次将1000万元公款划到董某账户。董某得到上述款项后,借给他人用于营利活动。几个月后,董某又将借款归还。
  2010年的时候,房价一路飙升,董袁二人从中看到了商机,两人密谋后,袁学勤安排将200万元公款划入董某饭馆账户。之后,两人在昌平区回龙观购买了三套房子,其中袁学勤得到两套。截至案发时,其挪用的公款200万元,还有120万元没有还上。
  纵观袁学勤案,仅挪用到董某一人身上的公款就达1200多万元,占到其挪用公款总数的一多半,并且还是连续6次,这个过程中,袁学勤还心安理得地收受了董某奉上的好处费。
人们常说:“篱笆扎不紧,狐狸钻得进。”袁学勤案的发生,正是制度上的漏洞给了他可乘之机。
从该案看,延庆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村级财务印鉴管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未按规定分别由多人监管;对账户的网上银行转账业务,缺少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聘用的村级会计与乡镇农村经管部门的财务权责分工不明晰;财务内控机制几近失效,会计与出纳之间未能发挥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作用。
  编织扭曲梦想,催生错位人生
  袁学勤一直想发大财,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够过上更体面的生活。有这样的想法本无可厚非,但袁学勤,没在正道上想办法,却打起了公款的主意,走上了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袁学勤自命不凡,总以为凭自己的能力在镇里弄个副镇长干不成问题,不料事与愿违,2008年的竞选失利,彻底打碎了他的当官梦,这让他十分恼火,甚至扬言:“别看今天镇里少了一个副镇长,不出多久,就要出一个千万富翁!”
  仕途的受挫,让袁学勤的发财梦变得迫切,在他看来,实现梦想,公款是“捷径”。他多次挪用公款借与他人,在朋友圈内有了“袁百万”的称号。身边的朋友纷纷向他借钱,他的发小办了一个奶牛场,找他借钱;他的同学搞运输合作社也找他借钱,他都很“义气”地挪用公款借给他们,结果借出去的钱有去无回,他的发财梦彻底破灭。
  没有空子钻,硕鼠现原形
  延庆县有60%的农业人口,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延庆县委、县纪委及时出台《关于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延庆县委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意见》等10多项制度,农村财务管理不断规范,大大挤压了“硕鼠”们利用管理漏洞违规操作的空间。
  随着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袁学勤意识到账户亏空这个问题要暴露了。于是他四处托人跑贷款,想要填上600万元的“大窟窿”。想想自己挪用的公款还没有补上,过去风光无限的袁学勤,此时心有余悸、惶惶不可终日,最终作茧自缚,后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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