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30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近日,我市对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景德镇市焦化能源有限公司原总工艺师涂春林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21年,涂春林在景德镇黑猫集团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施工单位在工程计量、质量验收、结算回款等方面提供便利,多次收受施工单位所送的现金,共计55万元。此外,涂春林还存在多次收受施工单位所送的烟酒、土特产和小额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22年1月28日,涂春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乐平工业园区物业管理中心原主任黎明违规参与承揽工程问题
       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黎明利用乐平工业园区物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之便,与某施工单位合伙承接物业管理中心作为发包方的自来水管网维修工程,分得盈利9.3万余元。此外,黎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27日,黎明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2起典型案例,有的胆大妄为、以权谋私,对企业“吃拿卡要”;有的政商不分、追逐个人利益,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严重破坏了“亲”“清”政商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做到勤政廉政、担当作为。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积极主动作为,聚力破解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鲜明的态度、严谨的作风、务实的举措,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落地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标省纪委关于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持风腐同查、督战融合,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以纪检监察“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撰稿:范晓昱;审核:黄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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