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5日 点击数:
       为正风肃纪,强化震慑,监督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近日,我市对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原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陈文星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
       2009年至2015年,陈文星在担任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影响,通过规避招标、打招呼等方式,为某企业在承接工程项目上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企业所送现金,共计80万元。此外,陈文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3日,陈文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浮梁县林业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闵继胜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子经营的中介公司承揽业务问题
       2015年至2022年,闵继胜利用其先后担任浮梁县林业局林地保护管理办公室主任、林业工作站站长的职务便利,违规向办理林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推荐其儿子经营的中介公司,帮助其儿子承揽有关业务、谋取利益。2022年7月29日,闵继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2起典型案例,有的利用职权为企业承揽工程,以权谋私,破坏亲清政商交往关系;有的明目张胆为亲属经商活动谋利,损害市场公平竞争,本质上都是利用职权或职务干扰破坏正常市场秩序。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坚守廉洁底线寸步不让,始终做到廉洁用权,既亲而有度又清而有为。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自觉扛起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拿出管用办法,采取务实措施,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能定位,紧盯市场主体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撰稿:范晓昱;核稿:黄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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